GB/T 30426-2013 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 便攜式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Portable lithium accumulators and lithium battery packs with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
該標準規(guī)定了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中的便攜式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用于指導和規(guī)范這類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制造、測試和使用。
一、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便攜式單體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性能試驗、命名、標志﹑尺寸和其他要求。
本標準的目的是為采購方和使用者提供一套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標準,用以評價不同制造商提供的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性能。
本標準規(guī)定了最低的性能要求和標準的測試方法,以及向使用者出具的測試結果。因此,使用者能夠通過標明的技術參數確定商品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性能,從而能夠選擇最適合其預期用途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各種電化學體系的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每一個電化學對在放電過程中具有特定的放電電壓范圍以及典型的標稱電壓和放電終止電壓。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使用者可以向制造商咨詢。
二、試驗項目:
20℃/-20℃放電性能試驗、20℃高倍率放電性能試驗、長期貯存后荷電恢復能力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低溫試驗箱、電池常溫存儲試驗箱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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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長期貯存后荷電恢復能力
本試驗測定蓄電池或蓄電池組以50%荷電態(tài)長期貯存后,其充電后的容量恢復能力。
步驟1: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應按7.1充電﹔
步驟2: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應在20 ℃±5 ℃的環(huán)境溫度下以0.2IA恒流放電2.5 h;
步驟3: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應在40 ℃±2℃的環(huán)境溫度下擱置90 d;
步驟4: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應在20 ℃±5 ℃的環(huán)境溫度下按照制造商規(guī)定的方法充電;
步驟5: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應在20 ℃±5 ℃的環(huán)境溫度下擱置1 h~4 h;
步驟6: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應在20 ℃±5 ℃的環(huán)境溫度下以0.2IA恒流放電至規(guī)定的放電終止電壓﹔
步驟7:在步驟6中放出的容量(Ah)應不低于表3中對此項的規(guī)定。步驟4到步驟6允許最多重復4次。
通過遵循 GB/T 30426-2013 標準,制造商可以生產符合要求的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中的便攜式鋰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確保其在各種應用場景中的性能和安全性滿足標準要求。同時,該標準也為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選型和使用提供了技術依據,促進了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發(fā)展和應用。